【本報訊】二十四歲的年輕酒保負責照顧女友的十三歲胞弟期間,因不滿男童訛稱往友人家吃晚飯,卻流連網吧,憤怒下對其掌摑及「藤條炆豬肉」,在臉上留下清晰掌印,遭班主任發現報警後拘控。
被告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去年九月二十五日在葵涌葵興邨寓所內,疏忽照顧或虐待一名十三歲男童,還柙等候背景報告始判。
案情指出,被告為男童家姊的男友,一直負責照顧受害男童。案發當日晚上九時許,男童遭被告責罵太夜回家,其間被告揮左手狠狠掌摑男童四、五次,以及拿藤條鞭其手腳,更一度欲使用摺櫈襲擊男童。
案發後翌日男童如常返學,由於他全身傷痕被班主任發現,將事件告知社工,並將男童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及報警。
翌日警方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控罪,解釋因為男童說謊及不聽話,流連網吧才打他。醫生報告顯示,男童臉上的掌印清楚可見,左眼附近有瘀痕,手腳均有斑斑藤條印及疤痕。
辯方求情稱,被告今次出於關心男童才犯案。被告一直負責照顧男童,但男童「講大話」,訛稱出外與友人吃飯,卻流連網吧才打他。
裁判官斥責被告有責任照顧男童,但他卻襲擊較自己年輕十年的男童,須還柙至下月一日索取背景報告判刑。
案件編號:TWCC1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