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藝人鍾麗緹出任代言人、在纖體界屢創先河的瑪花纖體有限公司,指稱兩名前僱員涉違反僱傭合約,更將從公司取得的商業機密資料,供競爭對手使用,故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索償。
原訴人瑪花纖體有限公司及GlobalDevelopLimited,三名答辯人李凱茵、林嘉英(皆為譯音)及水凝美體有限公司。
原訴人在入稟狀指出,申請法庭頒禁制令,禁制首兩名答辯人違反與首原訴人之間的僱傭合約,以及禁制第三答辯人誘使首兩名答辯人做出違反僱傭合約之行為。另外,原訴人要求,禁制三名答辯人使用或披露原訴人的機密客戶會見紀錄,並將該屬於原訴人的資料,用作自己的商業用途上。
原訴人要求法庭頒令,令三名答辯人交出所有屬於原訴人的資料,有關資料乃首兩名答辯人任職期間管有,但未經原訴人授權而取走,當中包括筆記、備忘錄、書面紀錄等。此外,原訴人要求三名答辯人賠償,並就事件交代利潤情況。
案件編號:HCA9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