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雙程證來搵工 身無分文搭的士<br>農夫扑頭劫女司機監四年

持雙程證來搵工 身無分文搭的士
農夫扑頭劫女司機監四年

【本報訊】內地農夫持雙程證來港後,用槌子打劫女的士司機,將她打至頭破血流,女司機跳車逃走,他則「揸大膽車」,結果撞上路邊水龍頭棄車而逃,車禍中又因遺下身份證明文件,惟有報警自首,昨日他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搶劫罪,判監四年四個月。 記者:梁偉強

高院暫委法官麥明康昨判案說,被告用槌襲擊受害人頭部,企圖將她制服,可能造成嚴重傷害,考慮到受害人的傷勢並不嚴重,敷治後可即日出院,被告自首及認罪,遂將七年判刑起點減至上述刑期。

駕車逃走撞水龍頭
二十二歲被告袁杰新在內地務農,被控於去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柴灣興華邨企圖搶劫三十六歲女的士司機紀雪璇。
根據案情,被告於當日中午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登上受害人所駕的士,要求前往興華邨,抵埗後,被告沒有支付九十元車資,還不由分說用槌打她頭部,聲稱打劫,受害人即時流血。

遺下證件報警自首
稍後,被告聽到受害人說無錢,竟用槌猛打受害人頭部六下,受害人用手臂擋了兩下,及後擺脫被告糾纏逃出車外,被告欲駕的士離開,但失控撞上路邊水龍頭,遂落車逃走。
被告在的士內遺下槌子、內地居民證及雙程證,兩個多小時後自行報警自首,受害人頭部及手臂受傷,縫針後即日出院。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稱,被告在案發前一個月,因朋友說可為他在港找到工作而持雙程證來港,但他找不到該名朋友,在公園露宿,其間被偷剩一百元,他返回鄉間後深感不安,為還錢給家人,案發前一日再來港找工作,花盡身上金錢,遂鋌而走險犯案。
案件編號:HCCC2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