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姪女丁芃與另一名商人,就深圳一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事宜,與該上市公司的兩間控股公司捲入官司糾紛。訴訟於本月底展開前夕,丁芃一方成功申請禁制令,阻止對方將多年前的一份機密文件用作訴訟中的證供。
本案原訴人為丁芃、鄭列列及兩間公司TRIPOLETRADINGLIMITED及CHINAPROJELTSLIMITED。答辯一方為PROSPERFIELDVENTURESLIMITED及PANCOINDUSTERIALHOLDINGSLIMITED。
本訴訟源自另一宗官司,判詞中透露,答辯一方兩間公司替一名澳洲籍姓彭商人持有深圳上市公司「SHENZHENCHAMPAIGNINDUSTRIALCORPORATION」(SCIC)的股權,兩公司於九三及九五年先後興訟,阻止丁芃一方進行多項可取得該上市公司股權的交易。「SCIC」其後向內地財務機構借貸出問題,遭深圳法院凍結資產及暫停股票交易。
深圳當局其後安排「SCIC」進行重組,丁芃及鄭列列亦有參與。丁芃於九三年更曾去信深圳副市長,指「SCIC」同意出售旗下一公司予丁、鄭等人合資的另一公司,以解決重組問題。但彭指丁、鄭兩人企圖利用與市政府的關係,以取得該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導致雙方決裂及引發其後的官司。
丁芃一方在該宗涉及股權問題的官司開審前,要求禁制對方公司在訴訟時使用一份鄭列列於九三年交給當時律師的二十八頁文件。高院暫委法官郭靄誠接納丁芃一方理據,認為該份文件只是鄭為尋求法律意見而使用,從未洩露予其他人士,答辯一方屬未經許可取得該份文件,因此判原訴得直兼得堂費。
案件編號:HCA45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