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timportantpeopleinourgovernmentarecapableofwritinglikethatisperhapsdisappointingbutnotsurprising(政府要員文筆竟然如此,或教人失望,卻並不奇怪)一語,為甚麼動詞同時用複數和單數形式的are和is?That是不是應改為Those?
按這個that不作限定詞(determiner)用,不解作「那個」,所以不可改為複數形式的those。這個that沒有意思,可以算是文法上必需的虛詞,用來帶出名詞子句(nounclause)。
這類名詞子句,讀者一定都見過。Itisgoodthattheyarehere(他們在這裏真好)、Itisapitythatheisill(可惜他病了)這兩句,thattheyarehere和thatheisill都是名詞子句。名詞子句可以當名詞用,自然就可以做句子主詞(subject),例如:Thattheyarehereisgood、Thatheisillisapity。
不過,以冗長的名詞子句做主詞,句子無論聽、說都覺困難,所以一般會用It字取代,而把名詞子句掉到句末。讀者示下的一句,改用這個句式,就是Itisperhapsdisappointingbutnotsurprisingthatimportantpeopleinourgovernmentarecapableofwritinglikethat。試把這一句和原句比較,動詞一用is、一用are的原因就不言而喻了。
除了that子句,It還往往取代做主詞的「to+原形動詞(infinitive)」,例如:Itiscrazytodothat(=Todothatiscrazy這樣做簡直是瘋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