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錦松偷步買車涉嫌避稅事件愈揭愈臭。昨日特首董建華公開了他對梁錦松的調查結論,又證明梁買車前已「積極參與」制訂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雖然這位財政司司長曾經就醜聞向特首呈辭,但特首卻以他有「高尚情操」而挽留。究竟問責制如何問責?有關事件進展至今,令市民對特區管治信心蕩然無存。 記者:莫劍弦
【本報訊】面對社會各界要求政府懲處梁錦松的聲音不斷升溫,特首董建華終於在明天立法會討論今次事件前,公開他對梁錦松「買車醜聞」的調查結果,首次承認梁錦松觸犯最少兩條《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構成嚴重疏忽罪名,行為極不恰當,令梁錦松成為特首推行高官問責制七個月內,首名被特首公開批評觸犯嚴重過失的問責官員;梁錦松也接受調查結果,並向公眾致以「誠懇的歉意」。
不過,就算梁錦松犯了嚴重過錯,甚至在上周一已主動向特首呈辭,董建華仍然以梁錦松有「高尚情操」為理由,堅決挽留,只是對梁的錯失作出一個書面批評了事。此舉令多位立法會議員強烈不滿,認為梁錦松明明犯錯也不用受罰,完全無法「收貨」;而一般相信,廉政公署也會介入調查今次事件,是否有以權謀私成份。
特首在處理梁錦松問題上,一直「拖拖拉拉」,糾纏一個星期也未向公眾作任何交代,直到昨日傍晚梁錦松突然透過新聞處通知傳媒,就特首對他的調查結果會見記者;而特首亦公開對梁錦松的書面調查結論。
特首在這封兩頁紙的函件中透露,梁錦松原來在上周一已向特首交了一份書面報告,並於上周四再交一份補充報告書。特首在函中證實梁錦松早在去年十月已積極參與調整汽車首次登記稅的討論,他在今年一月購入新車,特首認為「無可避免地會令公眾質疑存在利益衝突的問題」,而梁錦松購買新車的事沒有在公布預算案前向特首滙報,亦明顯違反《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5.1及5.4兩項,即避免令人懷疑不誠實、有利益衝突,以及可能有利益衝突時要向特首滙報。
不過特首又以梁事後捐款以及放棄千萬年薪為理由,相信他犯錯是由疏忽造成;函件指梁錦松所做的事情「已構成嚴重疏忽……你(梁錦松)已違反《守則》的部份條文,作為主要官員,這行為極不恰當。」雖然梁錦松曾為此提出呈辭,但董又以此為「高尚情操的表現」為理由,要求他留任,只是選擇「由我(特首)向你(梁錦松)作出一個正式批評」,以作備案,及提醒梁錦松要吸取今次教訓,維護最高行為標準,目前最重要是令財政預算案通過。
梁錦松則在短短五、六分鐘的簡短記者會中,表示完全接受特首指他作為主要官員所作的行為是極不恰當的批評。梁錦松更即時向公眾道歉:「我在此向市民大眾致以最誠懇的歉意。」他重申無意避稅,有關錯誤是因疏忽而引起,原本曾向特首呈辭,現在他也「遵從特首的吩咐」,撤回辭職的決定。
多位立法會議員已表明不接受特首縱容梁錦松,並會在明日政制事務委員會作追究。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坦言,完全不能「收貨」,因為特首結論,正正說明梁錦松的確有犯錯,有違反問責官員守則,而且政府剛向他們提交的《財政預算案策略小組申報利益守則》,也訂明所有參與預算案的官員要申報任何投資,梁錦松即是「雙重違規」,他認為「既然你有犯錯,唔理有心冇心,一樣要罰!」他說梁錦松明知可能有利益衝突,而沒有向特首申報,立法會應繼續追究。
另外,路透社及美聯社也即時報道梁錦松曾提出辭職,特首董建華挽留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