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身材健碩的本地男子,疑從內地帶槍返港犯案,幸及時遭在尖沙嘴埋伏的警員截查拘捕;被告昨被解往觀塘法院提訊,案件押至本月二十四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進行認人手續,其間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邱港琳,四十五歲,報稱無業,昨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暫毋須答辯;控罪指他於今年三月十三日在尖沙嘴緬甸台三至五號外,無牌管有一支點二二口徑的手槍,以及三發點二二口徑的子彈。
控方庭上指出,警方懷疑被告犯案,於本月十三日在緬甸台截停他,並從他身上搜出有關槍械及子彈,行動中一人逃脫。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該等槍械從內地帶來港,並打算交給一名男子。
案件編號:KTCC189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