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素未謀面,但你很想一見的偶像,有時還是自我克制好,不與他或她見面。
數日前,往久違的大會堂逛逛,望見那個音樂廳,忽然想起一段往事。
許多年前,當強伯還是花口靚一名,我很喜歡聽電結他音樂。那時最著名的電結他樂隊,有英國的影子樂隊(TheShadows),和美國的冒險家樂隊(TheVentures)。這兩隊樂隊都是全男班,每隊四人。我曾為這八個麻甩佬着迷,差點變成不喜歡女人。
要不是他們的音樂令我荒廢學業,沉迷彈結他,我可能成為了很有成就和教養的人,而不致變成鹹濕伯,雖然有些有成就和教養的人其實都很鹹濕,和很伯父。
有一年,Ventures樂隊來港,就在大會堂那個音樂廳表演。我千方百計,犧牲色相(但不果,冇人要),偷呃拐騙,弄到一張入場券。開心程度,遠勝擁有范麗的泳衣海報(范麗是當時國語片罕有的巨胸豔星,樣子不美,但我不管)。
那天,看偶像現場演奏,我像其他觀眾一樣,看得很興奮,許多人都大叫大嚷,高聲喝采,有人還把花擲上台。我記得當時我坐得很前,清楚看見我的其中一位偶像一臉不耐煩,晦氣地呼喝:"Ohshutup!"那次之後,我就變得不大喜歡Ventures了。
不要見你的偶像DJ,他們聲靚人未必甜。不要見你的偶像明星,他們人靚聲氣未必好。千萬不要見你的偶像高官,你會想吐。還是隔着一些媒介,遠遠欣賞他們的演出吧,其他就用你自己的幻想搭夠算了,何必見真身。
更加更加不要見你的偶像文人(有咩?),除非你想找他們寫鱔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