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牌條款出籠 為「乜都有得賭」鋪路<br>馬會賭波形式無限制

發牌條款出籠 為「乜都有得賭」鋪路
馬會賭波形式無限制

【本報訊】政府與馬會就賭波稅收達成五五分帳共識後,終可向立法會提交落實合法賭波的《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及發牌條款細則。雖然政府為討好反賭波人士,在發牌條款中訂明不得在電視合家歡時段宣傳賭波,並禁止任何慫恿市民及十八歲以下人士賭波宣傳,但另一方面則寫明馬會除可就賽果收受投注外,可開辦任何與足球賽事有關的賭博形式,為日後「乜都有得賭」的方向鋪路。 記者:莫劍弦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今日會討論賭波規範化具體安排,據民政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將包括日後持牌機構(即香港賽馬會)違犯發牌條款罰則、博彩稅以劃一百分之五十徵收、民政事務局局長有權按違規嚴重程度,撤銷有關機構牌照,以及容許馬會將投注轉投其他海外合法賭波公司進行對沖,減低風險。

合家歡時間禁宣傳
發牌條款方面,對於外界最關注的投注方式,政府認為為維持競爭力,不會將不同投注方式寫入發牌規定中,只列明持牌機構「可以進行規範博彩的足球比賽的賽果、事件或可能發生的事情,接受固定賠率及彩池投注。」間接為馬會日後開辦更多投注方式鋪路。
不過,為了說服反賭波人士相信政府不想鼓勵賭風,政府也在發牌條款定下不少關卡,包括不准馬會在電視合家歡時間賣廣告、不准舉辦任何慫恿市民投注的活動,以及不准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宣傳賭波,同時為賭波投注站定下上限,凡加開任何投注站,要得民政事務局局長批淮。
馬會消息人士表示,當日開辦合法賽馬活動時,也面對類似的宣傳困難,但由於港人對賭波已相當熟悉,相信不用太多宣傳也有固定客路,況且馬會也無意大幅開拓客源。
政府也會成立博彩事務委員會,負責監管有關持牌機構,以及接受市民投訴,並有權修訂、發出及撤銷牌照,該委員會由十一人組成,其中三人為公職人員,全部由行政長官委任。

鄭家富:賭風更烈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認為,政府雖然已提出不少限制,防止日後賭波規範化後,不會鼓吹賭風,但另一方面,政府始終未有交代日後有甚麼賭波博彩方式,最終一定會令博彩方式愈來愈多,吸引更加多人參與賭波活動,令賭風更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