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九歲家庭主婦疑不滿家中菲傭替女兒吹頭髮的表現欠佳,涉拿起熱風筒烙傷女傭頸部,翌日又指女傭執拾女兒書包時忘記執拾雨衣,拍打她額頭。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兩項襲擊罪,女事主作供指被告事後更阻止她報警,遭辯方質疑女事主庭上供詞與向警方所錄口供不一致。
現年三十九歲的女被告馮潔屏,為家庭主婦。被控一項襲擊引致他人受傷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一月十日在灣仔堅尼地道寓所內,襲擊一名三十一歲菲籍女子MaryGraceNonan使其身體受傷;被告亦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普通襲擊同一名女子。
女事主作供指,事發時在被告的寓所工作已有三星期,去年十一月十日事發日,她替被告的六歲女兒洗澡後替她用風筒吹乾頭髮,但事件惹來被告不滿,突然奪去她手上的風筒,然後向她表示:「讓我教你如何做!」隨即用手上熱風筒的出風口烙向女事主頸部,女事主欲報警但遭被告阻止,翌日她發現頸部起水泡和留紅印。
女事主續指,被告又不滿她替女少主執拾書包時,忘卻執拾雨衣,便用手拍打她的頭部,女事主報警求助。
辯方盤問女事主時表示,她在警方錄取的口供上並沒有提及被告曾阻止她報警一事,女事主解釋當時只着重向警方講述被告用風筒烙她的事件,以及當時感到非常驚慌。辯方又指女事主曾向警方指出襲擊事件發生在客廳,但女事主昨日在庭上卻指於睡房內發生,律師指女事主口供前後不一致,女事主承認出錯,事件確實發生於客廳。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今日裁決。
案件編號:ESCC1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