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為經費濫罰款

城管為經費濫罰款

「城管」是城市管理局的簡稱。過去十幾年,城市流動人口不斷增加,管理上也愈來愈複雜,城管於是應運而生。

專責市容衞生權力大
按規定,城管的工作範圍相當於本港的食環署或小販管理隊,專責市容及環境衞生,但權力較本港的食環署職員大很多。不同城市的城管,具體工作有所不同,有的權力較小,執法時也較文明,如深圳、上海等;但更多的城管權力很大,連交通警察也歸他們管。
城管的權力這麼大,主要是因為市領導要依賴他們管理好城市,而良好的秩序、整潔的市容,往往成為市領導管治有功的政績,增加升官的本錢,故城管往往獲授予很大權力。可是,他們經費有限,於是不斷尋找罰款機會,欺壓老百姓,借故沒收貨款,或動輒罰款。
因此,城管被稱「有牌黑社會」,西安、廣州、重慶等地過去就曾發生多次的城管打傷、打死人事件。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