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有三個常見的自辯理由:
(一)「我係鬼妹仔性格。」:——當藝人出言不遜行為不檢引起反效果,或得罪人,或沒禮貌……都會強調自己鬼妹仔(或鬼仔),以示「豪放率直」,而非冇教養。
(二)「我唔敢搭地鐵同響街邊篤魚蛋。」——一種迂迴的說法,暗喻自己已紅得在公眾場合出現被人認出,便引起騷亂以致封路之不便。亦表示再也不能過平民百姓生活了。
(三)「我係番書仔,中文唔好。」——中文不好,即是英文好啦?讀番書,所以一些中國人顯淺的俗語和句式都不太明白,詞不達意。
以上藉口,十多廿多歲,讀書不成便在江湖闖蕩的藝人愛用,誰理得?同民生沒有關係,不捧場便不用花費。
但由市民出糧的財爺多次失言,竟以「番書仔」自辯。先不談政治警覺性低不低,政治誠信夠不夠,年紀一把,閱歷豐富,連一句廣東話也用詞不當,見微知著,如何掌管本港財經政策大權?有何資格收那麼高人工?要不要母語教學再培訓?不如又效避稅事件把本月薪金雙倍捐給慈善機關,或津貼折墮的港人以平民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