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執行任務期間開槍射殺車上青年一案,主控官對陪審團說,本案唯一要考慮是被告是否有意圖殺死死者,或意圖導致他身體嚴重受傷。而在上司游乃強心中,對於這名下屬所講是意外開槍,雖然沒有親眼目擊開槍經過,但游乃強表示相信,還形容警員執行行動要承受莫大壓力,冒生命危險。
偵緝高級督察游乃強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警員執行埋伏行動時,感到很大壓力,由於行動危險,執勤時心跳也加速,直到行動完為止。至於事發當日的行動,由於天氣情況差,加上不知道目標可疑輕型客貨車上的人數、是否有武器等,警員所承受壓力會更大。
而辯方也舉例,指稍後出庭作證的「無味神探」督察陳思祺,也曾遭匪徒開槍射中頭部,需要接受腦部手術。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