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病 可免刑責

患精神病 可免刑責

方慶輝闖入路透社北京辦事處,並挾持多名職員數小時,由於未致有人傷亡,若依照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罪名成立的話,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名懲處,則可判監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不過,北京公安指方慶輝患有精神病,已等於免除了方慶輝的刑責,只可把他送到精神病院治療而已。事實上,公安此舉也為自己洗脫了維護治安不力的責任,當局也毋須負上照顧下崗、失業工人不力的罵名,一舉數得。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