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工判頭替不法之徒介紹五名客戶干擾電表以減少電費,導致兩間電力公司共損失約三十四萬元的電費。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四項串謀詐騙罪名,被告求情指犯案前失業,為籌錢替母親治病才以身試法,要求輕判。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六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始判刑,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梅文輝(三十五歲),任職電工判頭。被控四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他於○一年八月至十月期間,串謀兩名人士分別向三間酒樓(春風得意樓、福海火煱海鮮酒家及越華會小館)、兩間公司包括NewYorkClub及駿視眼鏡,干擾電表以減少電費,從而欺騙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及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被告求情指,已婚及育有兩名年幼子女,被告於事件中只擔當聯絡人的角色,被告曾任職電工判頭,事發前遭公司解僱,而當時為患病的母親籌錢醫病而干犯罪行,最後母親死於肺癌。懇請裁判官考慮被告坦白認罪及深表悔意而輕判。
案情指出,被告於事發期間,一名叫「阿周」的人要求被告介紹客戶替他們干擾電表以節省電費,以客戶可節省電費的一半金額作為他們的酬勞,然後再將酬勞中的兩成給予被告。被告於事發期間先後聯絡上述商舖,然後指派一名叫「阿肥」的人替他們干擾電表節省電費,最後電力公司職員檢查電表揭發。
案件編號:ESCC35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