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買車 - 吳靄儀

財政司司長買車 - 吳靄儀

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一月二十三日新車登記,三月五日宣讀財政預算案大幅提高新車首次登記稅,兩者之間時間相距不遠,公眾因而產生懷疑,絕對不能說不合理。
梁錦松解釋,買新車時尚未有增加登記稅的決定。但重要的日子不是何時決定,而是何時初次考慮加稅。一有加稅的可能,利益衝突的情況就已經存在,財政司司長就應迴避這個時候買車,以免日後招致公眾生疑。二月決定加稅,那麼何時最初考慮呢?這是梁錦松應當交代澄清的。他若記不起來,政府內部也必然有相關的檔案。
假設財政司司長買新車在先,那麼在加稅建議提出之後,最遲在決定加稅之後,就應該主動先向行政長官報告其事可能會造成公眾認為有利益衝突之嫌。買車之日與加稅初次提出考慮甚至達到決定的日子距離很近,梁錦松理應不會忘記買了新車的。
目前情況是宣布了加稅之後仍然沒有主動申報。即使不涉及誠信,也肯定對操守不夠謹慎。身為問責高官而沒有慮及一旦由外界揭露出來,事件對整個政府的公信力會有更大影響,那就不但缺乏政治判斷力,而且有失職之處。
有人認為,梁錦松家財豐厚,斷不會貪圖區區小數,而且雙倍交出作慈善用途,實際上已沒有任何實質利益收藏。這個說法不恰當,不然是否說較窮的官員貪取利益的嫌疑就會較大?可以事後十倍捐款的人就更加值得公眾諒解?梁錦松解釋買房車是為了嬰兒的需要,不知揹着孩子挽着菜籃擠公車的單親媽媽聽在耳裏,是否會冷在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