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原意論」 - 鍾偉民

可怕的「原意論」 - 鍾偉民

不是要針對某一種人,或者某一個人,但某種人某個人如果高調而低智,以謬論誤世,以病文惑眾,我見了惡心,總忍不住罵上幾句;罵,不為別的,就像吃菜偶然吃着蟲,要把蟲挑出來曝屍而已。
低智人愛散播的悖論,最常見的,可稱為「原意論」。
譬如說,一條莽漢杖殺了愛揮霍的兒子,人人說莽漢兇殘。低智人為了標新,為了立異,會說:「這個人的原意是好的,是沒有錯的;兒子愛揮霍,早晚敗壞家業。」為了宣揚悖論,低智人進一步為「杖殺」找理據:今天這麼多人揮霍,全因為過去太少人杖殺骨肉。
推而廣之,更低智的,甚至會說:「我們親愛的特首推行八萬五房屋政策,原意是好的,是沒有錯的;樓價這麼高,早晚大家都無屋可住。」低智人用低智推斷:「八萬五是對的。」於是,他支持八萬五,也是很對的;如果他自己也是「很對的八萬五」的受害者,作為受害者仍然支持害人的政策,他的「貫徹」,就更可以「證明」他是無私的,「證明」這害人政策的原意是「對得不能再對」的。

這是一種極度危險的思維方式(如果這算是「思維」的話),因為如果我信奉這種「思維方式」,是這個低智人的低智學生或者低智讀者,受他長期荼毒,終有一天,我會拿起大鐵鎚,把他揪出來砸個稀爛。我這麼做,「原意」絕對是好的:如果他是講師,我砸死他讓政府少花公帑;如果他是作者,讓老闆少付稿費;如果他是一頭會吃飯的動物,他死在鐵鎚下,一來成為肥田料,二來為地球省了米糧;我砸爛他,「原意」,不是比八萬五還好嗎?
做人,不能只講「原意」;施政,更不能只講「原意」。行事之前,立法之初,就得估量後果,周詳研究,作全盤考慮:「我原意雖好,但這樣二十三條鋼索勒下去,八萬五鎚鎚鎚鎚下去,會不會讓更多人家破,更多人逃亡?」不顧後果的「原意」,只有低智人會「無私」(其實是無腦)地,報以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