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二歲警隊二級物料供應員,涉由去年十二月起兩個月內,兩度在馬鞍山警署內,偷竊超過一百三十六萬元的現金,昨被押往沙田法院提訊,被控兩項盜竊罪名,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延至本月二十四日,以待警方再作調查,安排進行認人手續,被告表示發燒、便祕及眼發炎,獲准轉解荔枝角收柙所羈留。
被告梁耀榮,四十二歲,任職警隊新界南總區刑事二級物料供應員,被控兩項偷竊罪名,暫時毋須答辯。控罪指他分別於去年十二月二日及本年二月二十日,在馬鞍山警署209室內,兩度偷竊超過一百三十六萬元的現金,而該筆款項屬於香港特區政府。
外表斯文的被告,昨架黑框眼鏡,身穿黑色風褸出庭應訊,其間不時注視裁判官,表現相當鎮定。被告自本年三月七日往警署自首後,一直由警方拘留,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負責調查。
控方昨於庭上透露,被告於該職位任職兩年,警方要求將案押後兩周,交由警方看管,以便再作進一步的調查,安排認人手續。
案件編號:STCC28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