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債券發行程序

簡化債券發行程序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連同證監會昨日發出修訂《公司條例》的諮詢文件,建議將上月證監會提出簡化招售股份及債券章程的指引內容納入法例,另外提出招售對象不超過50人,或對專業投資者招股,可豁免發出招售章程。諮詢期3月底結束。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表示,希望通過簡化招股章程的註冊及發行程序,降低發行成本,促進更多金融產品的發行,以吸引外來資金及投資者。有關修例草案預期將於7月提交立法會。證監會執行董事歐達禮表示,下一階段會就全面更新規管招股章程的制度,希望在18個月內提出建議,以進行公眾諮詢。
諮詢文件提出一系列豁免發出招售章程的建議,包括公開招售總額少於100萬元,或者招售最低面額超過100萬元的股份或債券。

促強積金買港債
有關銀行界建議,限定將部份強積金供款投資於香港債券市場,馬時亨說未收到,但對建議表示歡迎,並重申政府積極推動本地債市。
DBS銀行大中華地區財資市場總監譚炳勝相信,該建議對推動本港債市發展會有很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