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名男女涉利用層壓式推銷手法大量招攬會員,以推薦新會員入會可獲現金回贈,並以贈券或電子積分換取語文課程和網上購物作噱頭,令二千五百名市民受騙,涉款逾二千萬元,警首引《禁止層壓式手法推銷條例》於區域法院審訊。六男女昨被裁定串謀以層壓式手法推銷罪成,其中三人另被裁定洗黑錢罪成,案件於今日判刑。
被告為公司市場顧問邱媚筠、股東蔡麗霞、鄺智仁、總經理陳偉明、董事梁開敏及上線會員布惠萍,年齡由三十三至四十九歲,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及串謀以層壓式手法推銷三項罪名。
法官表示裁決須考慮涉案公司是否會對投資者造成損失,而各被告明知道公司的計劃為層壓式推銷,故裁定串謀以層壓式手法推銷罪成,但串謀詐騙罪不成立。公司股東蔡麗霞、鄺智仁及總經理陳偉明所運用的資金是由層壓式推銷所得,裁定三人洗黑錢罪成立。
案情指○○年六月至十二月,涉案的長和國際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聲稱經營地產代理、珠寶及電子貿易等業務。
該公司透過講座,由上線會員招攬會員。市民付出三千五百元開設一個戶口,每推薦兩名新會員,便可獲得每人計一千元現金回贈。警方後來派卧底假扮入會破案。
案件編號:DCCC89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