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大佑「丟」了 - 東西

羅大佑「丟」了 - 東西

「丟」在粵語中,有另一個意思,粗口的動詞。
台灣的羅大佑在內地一直聲望甚高,是跟本土崔健並駕齊驅的「音樂教父」,從舊年開始,他在內地開的演唱會掀起了一波波的懷舊熱潮。不過,他上個月巡迴到廣州,卻遭遇了滑鐵盧。據廣州媒體報道,羅在演唱會上「口水多過歌」,純粹是一個「更年期老男人」的形象。

也許是這些報道惹火了羅,3月5日,當他到上海參加他的《無法盜版的青春》限量珍藏版新聞發佈會時,廣州一媒體的女記者重提舊事,羅大佑突然站起來,指着女記者說:「你看過我的廣州演唱會嗎?沒有!沒有你有甚麼資格來問我這個問題……他媽的,這場演唱會你們知道我頂着多大的壓力嗎?搞不好我就是殺人犯哪!」
教父發火,依然是一樣的粗口。羅惱羞成怒,卻跟廣州剛好遭遇流行性肺炎有關,他把演唱會失敗的責任,全推到肺炎上了。
開罵之後,羅連聲向女記者道歉。不過,「丟」都丟了,關係既然發生,多少聲道歉,都挽不回「丟掉」的東西──那是形象、臉面和一個「教父」應有的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