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後人爭700萬遺產

廠商後人爭700萬遺產

【本報訊】已故廠商遺下東亞銀行和合併前的香港電訊股票,成為亡妻及繼室兩房人的爭奪目標。亡妻子女稱股票是母親出錢購買及贈送的禮物,繼室與其兩名兒子無權分享。廠商的遺產管理人昨在高院興訟,要求法庭頒令股票本屬已故廠商,按遺囑分配給繼室一房人。
原訴人是由法庭委派,為已故廠商招祖滔管理遺產的律師。五男三女答辯人是招祖滔與首任妻子余惠芳所生的子女,其中兩子為招家津及招家炳。

亡妻繼室子女訴訟
原訴指余惠芳於五九年去世後,招祖滔再婚,繼室謝立貞為他再添兩兒。據招祖滔的遺囑,亡妻的五名兒子、謝立貞的兩子及謝立貞本人,都有權分遺產,但余氏的三名女兒並無繼承權。
招祖滔遺產中有十八萬八千股合併前的香港電訊股票,及五十三萬七千股東亞銀行股票,股票現值約七百多萬元。股票由招祖滔出錢以招家津及招家炳兩兄弟的名義購入,以信託形式持有。
案件編號:HCA313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