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告不適缺席<br>中銀人肉炸彈案三漢應訊

首被告不適缺席
中銀人肉炸彈案三漢應訊

【本報訊】美孚新邨中國銀行「人肉炸彈」案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警方在行動中拘控四名男子,控以非法禁錮酒樓東主控罪,當中首被告身體不適缺席聆訊,其餘三人在警方押解下到庭應訊;控方庭上透露,首被告涉及策劃有關綁架行動,現階段至少有六名人士在逃,警方需進一步調查。

被告求保釋
四人分別是首被告招錫濤(三十八歲)、次被告區國偉(三十四歲)、第三被告黃祥(三十九歲),均報稱無業,第四被告黃賢基(二十五歲),報稱運輸工人;同被控一項強行帶走或禁錮他人罪,指他們於今年三月五日至六日期間,聯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在違反酒樓股東鄧富成(譯音)意願下帶走或禁錮他,意圖取得用以交換其釋放的贖金或利益。
控方昨日在庭上表示,首被告因為身體不適缺席提堂,控方反對四人保釋時指出,首被告涉及策劃今次綁架行動,警方在油麻地一間別墅拘捕第二及第三被告,之後在單位附近再擒獲第四被告;而第四被告有勒索及自稱三合會成員的案底。

六人仍在逃
控方續指出,現階段案中至少有六名在逃人士,故反對各被告保釋,將案件押後以便警方繼續調查。第四被告向法庭申請保釋,其代表律師指出,沒有證據指證第四被告參與綁架行動,事主在認人手續中亦認不出第四被告。
裁判官最後拒絕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四日再訊。
案件編號:TMCC7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