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港統計處的數字顯示,北上工作的港人數目,估計已逾22萬人。到內地工作發展空間大,前景亦被一致看好,但當中的稅務問題,仍然最令人關注。基於兩地稅制各異,一不小心,分分鐘會誤中地雷,罰錢倒還事小,若遭扣押審查,不但手尾長,兼且有排煩。 記者:丹琍
現時,港人在國內工作,必須全數符合以下三個條款,才可以豁免在國內繳付稅項:1.每年在國內逗留少於183日;2.薪酬在境外支發;3.該僱員的工資最終並不構成國內企業的成本。但要全然避過以上三項條款,真箇談何容易!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合夥人林偉鳴指出:「最多人誤中的是第三條條款。不少僱主以另一種收費形式,將港人僱員的成本轉嫁予國內企業,打工仔很難知悉當中底蘊。」雖然,根據國內法則,僱主會首當其衝被追收相關罰款,但有關當局其後亦有權向僱員追回應繳的稅款。
此外,不少打工仔已在港繳納薪俸稅,若然遇上國內稅局要審查有關收入,分分鐘會蒙受雙重損失。由於稅務審查動輒需時數年,一旦要補回數年稅款,受查人屆時未必有能力支付;加上已在香港繳付的稅款,追溯期最長為兩年,逾時將不接受申請補發,所以分分鐘要在中港雙重納稅。
林偉鳴直言:「就算個案正在審查中,港人亦不可要求為將繳納予港方稅局的款額預早備案。」
此外,本地的強制性退休金實行後,本港僱員可以獲得每年最多1.2萬元的扣稅優惠,惟此舉在國內則不通行。林偉鳴指出:「在國內繳稅的港人,不單止沒有退休金扣減優惠,甚至連僱主的供款部份亦要預先計算作員工的收入。若然有強制性以外的額外供款,亦要當作員工的收入計算。」(詳見附表)
除了基本繳稅條款及扣減優惠有別之外,自94年起,國內稅法例規定,於中國居住滿5年的境外人士,皆會被中國全球性徵稅,即並非來自國內的收入亦納入徵稅之列,此舉更令長期逗留內地工作的港人擔心。
不過,林偉鳴表示:「基於難以監控,當局又想減少條款的震撼性,再加上想留住境外專才,所以只要5年中曾連續30日離開中國,便可以破解此例。事實上,即使部份離境未達指定日期者,亦暫時未有聽聞曾被勒令徵收稅款的個案。」換句話說,這條例現在尚未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