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一歲任職導遊的男子涉於上周三(即三月五日)在尖沙嘴香格里拉酒店,於房間內縱火燒毀酒店家具,並非法禁錮一名女子,繼而手持十八厘米長生果刀,到觀塘恐嚇一名男子,被告當日落網,昨解往觀塘法院提訊,被控縱火及非法禁錮等罪,案件延至本月二十一日,以便警方再作調查,安排認人手續及領取律政司意見。
被告鄭俊峰,三十一歲,任職導遊,被控縱火、非法禁錮、刑事恐嚇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暫時毋須答辯,其間還押監房看管。案件交由尖沙嘴分區負責處理。
控罪指被告於本年三月五日,在尖沙嘴麼地道香格里拉酒店一房間內,縱火損壞酒店家具及裝修,並於酒店房間非法禁錮女子王唯薇,在觀塘勵業街與觀塘道交界,恐嚇會令男子陳承國造成人身傷害,並在沙田㘭道與彩虹道交界,持有一把十八厘米長的生果刀。
控方昨於庭上透露,被告早前被控一項亂拋垃圾罪名,因缺席聆訊而被發拘捕令追緝,須於本周二到九龍城法院應訊,辯方並無擔保申請。
案件押後兩周,以便警方再作調查,安排認人手續,以及領取律政司意見,決定案件審訊地點。
據悉,尖沙嘴香格里拉酒店一房間於案發當晚發生火警,酒店職員發現房間冒煙,需要即時疏散九樓全層住客,消防員到場後發現床單起火。
案件編號:KTCC16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