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南行股東終和解

正南行股東終和解

【本報訊】曾是本港最大中成藥分銷商的正南行,小股東家族指控大股東家族暗中分銷相同中成藥,令正南行生意大跌,小股東控告大股東家族成員違反受信責任。案件在高等法院經過四日聆訊後,因大股東一方承認違反董事責任,雙方遂庭外和解,法官亦下令大股東一方交代帳目。
正南行分銷包括六神丸、菊花精及清涼油等曾是本港最大中成藥分銷商。原告陳中偉、陳中俊、陳中賢及朱珮貞,是正南行的小股東,被告張慧沛、張國璇、張慧沖及魏文芹等人是大股東,原告指控被告暗中售賣與正南行相同的中藥違反董事責任。
案件編號:HCA8721/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