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無業婦因婆媳關係欠佳,與兩女兒搬離夫家,不獲丈夫支持,十三次虛報夫家發生罪案,希望迫使丈夫重投身旁,被告因此浪費警力七個多小時,昨於觀塘法院承認控罪,案件延至下月四日,以待領取背景、社會服務令、心理及精神報告判刑,期間獲准以一千元擔保外出。
四十一歲被告呂麗治,報稱無業,承認十三項浪費警力罪,控罪指她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至今年一月二十二日期間,在將軍澳及北角,向警方通訊員虛報有罪案發生,內容包括「容許東西自高處墮下」、「猥褻性暴露」及「有人暈倒」等。
案情透露,警方接報有罪案發生,多次抵西營盤所報的單位,發現全屬虛報,懷疑有人濫用報案熱線,經追查後,於今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將軍澳一地鐵站電話亭附近埋伏,見到被告使用電話報案,遂上前截停查問,並將她拘捕,被告稍後承認先後共十三次虛報。
辯方律師指出,被告於超市任兼職,八二年與丈夫結婚,誕下兩名女兒,夫妻關係良好,不過婆媳關係欠佳,兩人間中為瑣事摩擦,兩、三年前,她終決定搬離夫家,遷往現居,丈夫之前承諾與她同住,其後只願提供生活費,不肯遷入同住,更以惡劣態度,聲言「要搵我,可以搵差人搵我」。
律師續稱,被告犯案初期因幼女染病,情緒困擾,她因深愛丈夫,渴望他返回身旁,才以此錯誤方法,表達對丈夫情意,「其行雖惡,但其情可憫」,要求輕判。
案件編號:KTCC1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