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基金稅 難敵星洲優惠

免基金稅 難敵星洲優惠

針對基金界對離岸基金徵稅的疑慮,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預算案中特別指出,稍後會修改《稅務條例》,豁免離岸基金的利得稅,與紐約及倫敦等主要市場做法看齊;另外又豁免每次認購或贖回單位信託基金時繳交的5元定額印花稅。基金界對此表示歡迎,但相信對基金業實質刺激作用不大。
預算案估計,上述兩項建議對政府收入影響輕微。投資基金公會執行董事黃王慈明(圖)表示,豁免離岸基金徵稅可鞏固本港的離岸基金管理中心地位,吸引離岸基金來港管理經營。不過,有基金業人士指出,今次只是釐清有關法例內容,對比新加坡,香港仍沒有實質優惠措施。

規模正在萎縮
港交所(388)資料研究及政策高級總監夏理遜較早前在證監會季刊撰文指出,現時香港基金管理規模雖然仍較新加坡大,但正萎縮,反而新加坡透過稅務優惠及提供資助,吸引部份基金公司到當地,有趕過香港之勢。
另外,預算案提到,證監會將諮詢業界有關設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守則。諮詢文件將於本周內推出,據了解其中會提到有關基金不能包括內地的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