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一級行政主任霍英慧(三十八歲),在沒有取得其他投標者的情況下,將合約授予預定的供應商,她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輕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 裁判官指出,曾懷疑被告是否涉及賄賂及個人利益,由於涉案公司為被告上司妻子的公司,相信她在案中沒有牽涉個人利益。 案件編號:ESCC327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