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被責茶杯裡挑風波

律政司被責茶杯裡挑風波

【本報訊】水族館少東涉嫌爆竊十多年街坊住所被捕,因事主夫婦在庭上「失憶」,法官不待控方傳召所有證人,便釋放少東。律政司不服判決上訴,但承認即使上訴得直,也不再起訴。上訴庭昨駁回上訴,並批評律政司就本案上訴,在茶杯裏挑起風波,甚至負責上訴的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亦受責備。
上訴庭副庭長司徒冕昨在判詞指出,控方傳召了六名證人,也未能證明被告未經授權入屋及偷竊,原審法官認為即使讓控方傳召最後一名證人,被告也注定獲釋,遂中止審訊,以免被告再花一日律師費,做法實事求是,值得讚許。

不滿中止審訊
副庭長又指,律政司認為原審法官在控方未傳召最後一位證人前,便中止審訊,是犯了法律錯誤,江樂士將十九宗案例呈堂,但無一案例與本案雷同,而且只是支持一些沒有爭議的法律原則,江樂士也承認最後的證人的證供,幾乎毫無價值,而即使發還重審,也不會再起訴被告,故可見其陳詞是不顧案件的實際情況,今次上訴可說是茶杯裏的風波,律政司以本案測試上述法律觀點,更令人吃驚。
此外,副庭長又批評原審時的主控官,指他違反舉證原則,用主要證人的供詞,質詢證人庭上的口供,而且頑固地堅持傳召最後一名證人,忽略檢控指引。
案件編號:CACC38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