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主席被控違誠信

中富主席被控違誠信

【本報訊】中富控股(1191)主席葉光(圖)、副主席兼行政總裁鄭潔賢、董事甘成等,遭前附屬公司永輝建築的清盤管理人入稟,指控沒有履行其董事誠信責任。
事涉去年4月,中富附屬Benefit,出售永輝股權予買方中輝國際,更披露中輝與中富關係密切。
入稟狀稱,Benefit當時是以500萬元,出售永輝予中輝,但Benefit其後於9月,申請將永輝清盤,當時提交的債項證明書內更列出,中輝付出的500萬元,實際上是由永輝支付。
清盤人認為,葉、鄭及甘等三人,在去年4月出任永輝董事時,違反董事誠信責任,其具體違反責任的行動包括:中輝股東詹錦輝當時實際上是永輝的助理總經理,與四名董事關係密切,因此當時的交易並非以公平合理形式得出;三人明知中輝沒有出資收購永輝;把所有永輝的戶口結餘轉至Benefit,違反一般商業運作模式,並引致永輝無力償債而遭清盤;三人明知資金轉移至Benefit,只有利後者,因此他們的行動是不誠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