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專注製作鬼片的電影人雷宇揚,涉於去年十一月凌晨在酒吧內,無故揮拳襲擊現任職證券界的前律師,令事主前額及太陽穴擦損,被控一項襲擊致他人受傷罪;裁判官昨指證據存疑,事主看到施襲者容貌的時間短暫,有可能是認錯人,判雷宇揚無罪釋放,兼可獲堂費八萬元。 記者:陳曉薇
三十八歲被告雷宇揚,報稱為電影製作人,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在中環荷李活道安樂樓地庫的DropBar酒吧內,襲擊男子WilliamKeithJacobsen葉偉奇(譯音),導致他的身體受傷。
曾任律師的葉偉奇供稱,他於案發日凌晨獨自到酒吧消遣,飲過一杯酒精飲品,一小時後,在往男廁途中的走廊上,突然見到被告走近,對他講了幾句話,當時因為背景音樂太嘈,他根本聽不到被告說話,便遭被告揮拳四至五下,擊中前額,他已彎身躲避,仍遭對方襲擊,在場女店東到場了解,安排他從後門離開。
女店東顧嘉玲表示,當晚收到客人投訴,指事主是「煩人」,在男廁內「搞事」,「周圍問人攞大麻」,得悉事主在女廁內躲避,她便入內了解,事主向她表示「有人想打我」,見到他的額頭呈紅,便安排他由後門走,當時廁所門外結集一群男子,當中包括被告,對於職員帶走事主,均無任何特別反應。
裁判官阮偉明表示,事主看到施襲者容貌的時間短暫,事主向警員稱,被告推他入女廁後,才對他施襲;由於案件出現多個版本,事主當時受到酒精影響,現場出現多人圍觀,法庭考慮所有證據,認為事主絕對有可能認錯人,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可獲堂費八萬元。
雷宇揚昨被判無罪後笑言,自己無故惹上官非,才是典型的受害者,之前並無擔心,反而令母親擔心,令他感到過意不去。他說:「近年已經退居幕後,但不時要去夜店洽談工作,所以日後會照蒲夜店,幸而今次贏到堂費,冇帶嚟金錢損失。」
雷宇揚的代表律師、曾是娛樂圈中人的翁靜晶昨在庭外表示,今次不是第一次幫藝人打官司,之前也曾替一位做幕後的圈中人打贏官司。
案件編號:WSCC1827/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