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眾安警衞集團前董事兼總經理陳廣智,被控使用虛假曾任高級警司、警隊偵緝及反恐訓練課程證書的副本,以取得電訊盈科「數碼港」的保安合約,昨日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稱,附有涉案文件的建議書,以及印有高級警司銜頭的卡片,均由當時的副手負責,自己對事件毫不知情。
陳廣智昨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自辯時指,○○年競投數碼港保安合約時,他負責到數碼港地盤視察,而行政工作及建議書的策劃則由當時集團董事兼副總經理鄧寶強負責。他對建議書內附有涉案的三份虛假文件毫不知情。
被告又指印製卡片工作亦由鄧負責,他沒有為意卡片上印有高級警司的銜頭,「如果我知,我又點會喺○一年將有關卡片派畀現職高級警司。」
被告又強調與鄧原是好朋友,但其後因鄧的下屬虧空公款,以及鄧擅自將公司清潔費轉入另一間清潔公司後,雙方關係轉差,鄧終於○一年被辭退。鄧離職後,陳發現鄧涉冒他姓名簽署僱員薪金證明書,於是報警,「之後,公司客戶、銀行收到匿名信,指我冒警及使用虛假文件。」
對於控方質疑案發後陳寫信給電訊盈科解釋時,只稱文件印錯他在警隊服務的年期,卻沒有澄清自己沒有任職過高級警司,陳辯稱當時情急,解釋信件內容未經深思熟慮。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TWCC31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