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信任不信任特區政府?我就不信任。這其實是很糟糕的,會為自己增添很多麻煩。例如智能身份證,我就不信任這個政府能嚴格遵守不濫用個人資料作政治監察用途,也不信任這個政府的能力能確保這個七百萬人口的資料庫永遠不遭到破壞入侵。制度上的保障永遠沒有百分之一百,最後你也要問,要是政府最高層監守自盜,我有辦法得知嗎?有獨立機構能保護我的權利嗎?如果沒有,那麼甚麼保證都不管用。
於是麻煩來了,如果我不登記註冊領取新的智能身份證,我會有甚麼後果?如果我不隨身攜帶身份證,不向警員出示,會有甚麼後果?不登記註冊,本身就犯法,因為法例規定每個人都須登記。另外,終於有一天舊證宣布無效,沒有有效身份證,特區的畸形法例,很可能會令你無法證明自己是永久居民,享有居留權。至於攜帶身份證,慶幸的是,街上警察要查身份證,其實你只須出示足夠證明自己身份的證明文件,不一定要身份證,護照也可以。可是有很多法例,例如環境保護、防止噪音等等,在在都賦予公職人員要求看身份證的權力,雖然不致即時拿不出來已算犯罪那麼嚴重,但終究難以避免讓政府人員處理我的身份證。看來唯一萬全之策就是遠走他鄉,當自己不再是香港人。
沒有了信任,生活充滿緊張,沒有人想這樣,所以要令人民能夠信任,是政府的基本責任。可是信任一旦破裂,要重建就非常困難,人與人之間要講信用,要講操守,就算對一隻貓,也不能失信,但特區政府不講這一套,我們只能以防範之心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