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根問底 上市數目或大減

查根問底 上市數目或大減

本報取得的問題副本顯示,港交所(388)上市科的提問相當尖銳,保薦人除需要詳細交代與保薦公司的關係,還要向港交所表明,已採取甚麼措施或盡職審查,從而得出公司適合上市、招股文件及向交易所披露的資料屬準確完備的判斷。

輪候情況較以往嚴重
同時,保薦人須向港交所提供,已採取哪些措施及查詢,致使其感到公司董事已具備經驗與專才、知悉董事責任,並能夠做好上市公司董事角色。有保薦人指出,回應這些問題,難度甚高,結果可能導致今年公司上市數量遠遜往年。
據港交所剛公布的資料,今年首兩個月新上市公司有9家,但逾100家的上市申請正在處理中,其中上市數目似較去年少,輪候情況則較嚴重。雖然未知與港交所新增加的查詢問題有否關係,但上市科要求保薦人提供有關公司業務及財務的盡職審查,具體內容與步驟,範圍確較以往寬闊,包括但不限於8方面:營業額、利潤、稅費(稅項開支、適用稅率、繳納情況等)、資產(核實、擁有權、估值等)、主要客戶及供應商、公司遵守適用規則及監管要求的情況、公司董事品格(誠信、資格、刑事、審判及破產紀錄)、涉及公司與其董事的訴訟。倘若上述查證資料,由專業人士如法律顧問及申報會計師提供,保薦人須說明如何核實資料。
為防公司「谷大」盈利,以符合上市要求和提高吸引力,港交所又要求保薦人,將公司業務與其同業一般情況作比較,如比較其投資回報、產能比率、市場佔有率、財務比率、毛利率、生產方法、供應商及客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