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少女被拍裙底<br>手機攝春光淫狼被擒

十多少女被拍裙底
手機攝春光淫狼被擒

集數碼相機、DV攝錄機功能於一身的彩色屏幕攝影手機,是今年最為流行的通訊產品之一,當中包括Nokia的新機3650。不過,這款被稱為「遊樂王」的手機,卻被人利用來拍攝女性的裙底春光,一名在手機內儲存四十多張春光照的青年,昨午在書店偷拍時終於失手,成為首名落網的手機偷拍色情狂。 記者:吳國威

【本報訊】今年在本港火速流行的新一代攝影手機(有內置或外置鏡頭,附拍攝功能),不但成為青少年的新寵物,亦成色情狂偷拍「裙底春」的工具。
其中一名疑有偷窺癖的男子,昨下午在葵芳新都會廣場三聯書店內用手機拍攝一名女子的裙底時,被事主及書店職員當場擒獲。警員事後發現被捕男子在手機內儲存了逾四十張的裙底相。

疑犯求情:放過我啦
被捕男子姓麥,二十五歲,警方根據其手機內相片的拍攝日期,發現四十多張的裙底春光相片均是由二月初至昨日拍下,根據相片背景及日期計算,警方估計被該名男子攝入鏡頭的女性有十多人。警方目前以涉嫌遊蕩罪名將他拘捕,昨晚並將他押返青衣住所搜查。
警方消息稱,案發於昨下午三時許,一名姓陳,二十八歲的女子,與姓洪,二十八歲的女友一同在葵芳新都會廣場二樓的三聯書店內購物,其間,一名男子突然走向姓陳的女子,站在她的身後,將手上的一部攝影手機移近女事主牛仔短裙的裙底。
姓陳女子的友人發現,連忙上前將涉嫌男子捉住,及通知仍茫然不知的事主,兩人稍後在書店職員的協助下合力將該男子捉住。
據目擊者向記者稱,當時該名男子曾向女事主說:「唔好報警得唔得?放過我啦!」但遭事主及其友人拒絕,四分鐘後,一名姓馮,二十五歲的書店職員致電報警。

機內儲存40張裙底相
警員接報到場後,在疑人身上搜出一部附有內置攝影鏡頭的諾基亞3650手機,並發現手機內存有六十多張各類相片,其中逾四十張疑是「裙底照」。警員稍後將他扣上手銬帶署調查。被捕男子自稱無業,他向警員聲稱無法說出手機內的該批相片在哪些地點拍攝。
去年底,在日本大行其道的攝影手機終於登陸本港,今年開始,各手機廠陸續推出內置鏡頭的攝影手機。手機拍攝的相片可透過網絡或電腦傳送,加上攜帶比一般數碼相機更方便,以及可以隨時隨地拍攝,故大受用家歡迎,但該類手機在火速流行之際亦帶來偷拍、侵犯私隱等問題,一些高級場所,包括私人會所,均禁止會員攜帶該類手機入場。

健身中心內多禁使用
本港兩大著名的健身會所PHYSICAL(舒適堡)及CaliforniaFitnessCenters均對此制訂應對措施,其中舒適堡早前已在各健身中心內貼出告示,禁止顧客在中心內,尤其是浴室或更衣室範圍使用有攝影功能的手機。
而California的發言人昨表示,目前仍在考慮是否應該禁止在場內使用該類手機,不過,目前公司方面已加派人手加強在各健身中心,包括更衣室及浴室等範圍巡查,避免有人使用該類手機而影響到他人的私隱。
根據現行法例,無論用攝錄機、攝影手機偷拍裙底的案件,警方均會控以「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兩年。

警員將被捕男子所用之手機取走作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