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案男子脫罪

植物人案男子脫罪

【本報訊】十六歲少年在博愛醫院與另一年輕病人發生口角,聯絡朋友「壯膽」陪同離開,結果禍及同伴遭伏擊被木棍扑中頭部,變成植物人。由於十六歲少年記不起當日行兇青年的樣貌,控方經進一步考慮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法官遂引導陪審團裁定被告蓄意傷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二十歲被告陳劍奔,無業,原被控於去年七月十九日,在元朗博愛醫院外空地,聯同其他不知名人士,蓄意傷害胡諾恆。
十五歲的胡諾恆,原是學生,現變成植物人,仍躺在醫院病床上,康復機會極微。
案件編號:HCCC3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