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減輕財赤為理由,罔顧普羅大眾的反對,一刀切削減綜援百分之十一點一。政府大幅削減這些無能力支付基本生活的人的支援,實在十分不人道。
在政府嚴厲的監察制度之下,大部份領綜援人士能挪用的乃這個社會所能提供的最小部份的資源。無數研究報告都告訴我們,綜援人士除了有瓦遮頭,維持溫飽外,所有生活上的所需,由娛樂到兒童學習上所需的費用,都沒有能力支付。在領綜援的人士中,最易被人忽略的,乃單親家庭的「一家之主」,那獨立撐起一個家的人。他們通常是婦女,而且不是沒有工作,而是比菲傭更卑微地,無酬地全天候照顧一個家庭。單親婦女獨力帶着兒女過活,被囿在家庭中,不停做家務、教育兒女,根本沒有時間去從事可製造財富的勞動。
筆者見過一些婦女,很努力地嘗試「自我增值」:在社區中心學英文、學電腦。但是,社區中心所提供的,都只是初階程度的課程,根本達不到求職的水平。而這些婦女都只能利用兒女們在社區中心參與活動的空檔時間學習。婦女們身邊圍着待哺待教的兒女,而外間社會也沒有提供完善的教育、支援的設施,讓她們有時間出外工作。
大部份領取綜援的人士,所經受的,是雙重的被排斥:一方面他們被排斥在以勞動獲取酬勞的就業市場外,另一方面,他們被排斥在社會正常的消費活動外,而輿論往往將這些結構性失業及貧窮問題,「個人化」成為某人或某家庭不幸的遭遇。尤其是單親家庭的母親,所遭受的社會不公平更為嚴重。事實上她們是為社會培養下一代的勞動力或納稅人。然而,她們卻得不到酬勞,甚至連「生活」也得不到。
筆者看過的所有研究報告,領取綜援的母親所提出的訴求,均集中在兒女的教育及成長的需要上。母親們完全沒有提及自己的需要。很多有識之士,都已指出綜援只容許受「惠」人士「生存」,而完全沒有提供「生活」的資源。然而單親家庭婦女,在這個苛刻的制度中,更連「自我」的維持能力也失去。
面對如此赤裸裸的社會不公平,試問獅子山下,何時有過「同舟共濟」?
香港理工大學設計學院都市空間及文化研究組 郭恩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