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琴時侵犯 行徑似瘋癲<br>鋼琴教師涉非禮女學生

教琴時侵犯 行徑似瘋癲
鋼琴教師涉非禮女學生

【本報訊】資深鋼琴教師涉嫌在寓所琴室授琴時,對準備考鋼琴八級試的十九歲女學生大肆非禮,他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審理。女事主供稱,被告曾經強吻她及撫摸她的身體,甚至扯高胸圍將臉壓落胸部,當時被告狀似不受控制,「好似癲咗!」 記者:陳浩義

被告李樂安,四十歲,鋼琴教師,控罪指他於去年十月二十二日在屯門龍門路五十五號新屯門中心九座六樓某單位非禮一名女子。
樣貌娟好、身材豐滿、長髮披肩的十九歲女事主,為應屆預科重考生,她具有鋼琴七級資格,在天水圍一家琴行兼職任鋼琴教師。

從側面攬着女事主
女事主供稱,她報考去年十月舉行的鋼琴八級試,為應付考試,於前年七月透過報章廣告找到被告為鋼琴老師,教授琴技,每月上課四節,每次一小時,月費為一千二百八十元。
她續供稱,事發當日早上九時許,她往被告寓所練琴,當時屋內只有被告和她,其間被告突然伸出雙手輕撫她的臉部,並說「早晨」,她當時已感到奇怪,因為被告從沒有向她或其他人如此打招呼。
當她在琴室彈完一首曲之後,被告突然坐在琴櫈之上,用雙手從側面攬着她,繼而將她頭部輕按在其肩膊,說:「我好欣賞你,我想錫你!」她回應:「唔好!」被告則說:「唔緊要,試吓啦!」隨即扶正她的頭部,伸脷入她口內接吻。
女事主供稱,當時她身穿風褸、T恤及黑色長褲,「被告錫咗好耐!」隨後用右手伸入她的衫內撫摸胸部,其間還伸手隔着褲摸她下體,她十分驚慌,不知所措,被告更對她說:「放鬆啲!唔好咁緊張!」其後被告表示往洗手間便離開琴室。
當她彈了半頁曲譜之後,被告折返琴室,並吻她的手,再拉她起身攬着,以身體摩擦她的身軀。未幾,被告坐下扯高她的胸圍,將頭部依偎在她胸前,稍後更除去她的胸圍,用臉部在胸前廝磨。

「唔好話畀男友知」
她供稱,她不斷向後退,被告將她迫到埋牆,並作出不文動作。其後被告表示「控制唔到自己!」又說「與羅Miss婚姻生活唔係咁好!佢好惡!」
被告隨後更對她說「今日啲嘢係我哋嘅秘密,如果有男朋友,都唔好講畀佢知」,然後祝她考試成功後着其離去。女事主其後由男友及其姊勸喻報警。案件押後續審。
案件編號:TMCC361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