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董建華先生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曾說過,將在公平合理的原則下解決財赤問題。可是原來董先生或特區政府的所謂公平跟一般的理解是不一樣的,他們的所謂公平原來是讓社會上最弱勢的一群承擔最大的苦楚;他們的所謂公平原來是讓社會上收入最低的市民承受最大的衝擊,這真不知是哪碼子的公平合理!
可不是麼!政府剛在星期二才公布大幅削減綜援金百分之十一點一;昨天又宣布開徵外傭稅四百元,並因此而大幅削減外傭工資四百元。要知道綜援受助人是社會上最邊緣的一群人,而外傭則是社會上拿最低工資的一群,現在政府以各種不同的名目大幅削減他們的資源百分之十以上,這不是讓他們承受削減財赤的最大衝擊嗎?
事實上不管是從收入水平以至徵稅原則來說,向外地傭工徵收四百元稅項都是不合理及不公平的。就以徵稅原則為例,絕大多數國家及地區包括香港都是以能者多付為原則的;也就是說,收入高的人按比例繳納較多的稅款,收入低的人則繳納較少的稅款甚至不用徵稅。外地傭工每月的薪金不過三千六百元左右,以這樣低的收入根本不可能跌入稅網的,可是政府卻為了財赤而向他們開刀,這不是完全違背了能者多付的公平原則嗎?
更讓人吃驚的是,政府徵收的稅率高達外傭收入的百分之十一,這樣高的稅率跟標準稅率百分之十五實在相差不遠。一般而言,只有年薪過百萬的人才會繳交標準稅率的,現在外傭每年收入不過四萬元左右,卻要按百分之十一的稅率徵稅,這能說是公平合理嗎?
當然,政府這次用了掩眼法,先大幅削減外傭工資,再把削去的薪酬化為稅項,以顯示稅項並非由外傭負擔。可是外傭若是因整體工資下調而減薪,那減薪所得該由外傭僱主享有,讓他們可以減輕負擔。現在政府把減薪所得轉進政府的口袋供再培訓之用,這正好說明減薪是假、徵稅才是真,稅項的負擔其實還是落在外傭身上。像這樣連徵稅也要瞞天過海的做法,怎能算是公平合理呢?
當政府的消除財赤政策陸續出台後,我們看到的並不是它們如何公平合理;相反,我們看到的是社會上的貧者、低收入人士成了消除財赤政策下的最大犧牲者;我們看到的是「愈窮愈見鬼」的不合理情況。難道對特區政府來說,「愈窮愈見鬼」就是公平合理的原則嗎?
(圖)原來董先生及特區政府的所謂公平,跟一般的理解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