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直協助新來港人士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批評,政府一向不鼓勵港人內地配偶持雙程證來港產子,內地當局也會阻止懷孕婦女來港;但財政司長長梁錦松的妻子伏明霞,不但刻意在懷孕後來港待產,更利用公立醫院的資源,違背當局的政策,存在不公平。
施麗珊昨日並強調,不少港人內地妻子都想來港產子,但若被內地當局發現已懷有身孕,或已「見肚」,多不獲准來港。甚至曾有申請人,遭內地公安單位要求先檢查身體,以證明是否有孕。尤其是莊豐源案後,內地居民在港所生的子女可享有居港權,港府更不鼓勵內地婦女來港生產,現在伏明霞在港分娩,有違當局的政策。
她指出,該會支持讓港人內地配偶在港生產,好讓她們的丈夫能在旁侍產。但現在伏明霞明顯獲得不同待遇,存在不公平的問題。她又說:「佢哋(港人內地妻子)有咗,要喺香港過期居留或者偷渡嚟香港生,佢(伏明霞)就可以擇定吉日喺香港生仔。」
雖然伏明霞今次到公立醫院分娩,但據了解是支付私家病房病人收費,即以分項收費模式計算,如私家病房頭等病房每天三千零二十元,手術及麻醉師等費用另計。產科剖腹取胎屬大型手術,費用由二萬零二百至四萬零三百七十元不等,大型手術的麻醉費用則每次七千至一萬四千不等(見表)。
若伏明霞需要產前和產後護理,則需約四千八百多元。在公立醫院私家病房生產的費用與入住私家醫院分娩相若,甚至較在私家醫院二等或三等病房分娩費用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