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自在人心,可是「愛情」有所謂公道不公道嗎?「愛情」只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捱的遊戲。
女讀者G告訴我,她與男友分手的原因是男友不肯結婚。
分手不是最大問題,女方不習慣分手才是問題;至於男方目標清晰,言行一致,他並沒有問題。
就好像香港政府要徵收外傭稅而外傭不願意交,最終結果如何,很視乎誰是弱勢,因為弱者往往要忍受問題繼續存在的苦惱。
如果女方因為捨不得而求復合,她必須忍受因男方不肯結婚而造成的苦惱。事件當中沒所謂對錯,因為復合之前女方早知道她正重投一個問題男友懷抱,沒有人強迫她。
弱者愈求和就愈弱,這是談判的定律。
愈來愈弱的女方會被男方看穿,直到某一天,女方決定不再忍受而毅然離去,又或者學會了忍受的技術。
忍受有甚麼技術?只要明白「痛苦是期望與現實的距離」,既然改變不了現實,那就禁止自己期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