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綜援申領須住滿七年

收緊綜援申領須住滿七年

【本報訊】港府繼日前宣布削綜援後,昨日公布的人口政策報告書,建議進一步收緊新移民申領綜援及享用公共醫療服務的資格,將來只有居港滿七年的永久居民才可享有福利。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強調,港人將來想申請內地配偶來港,應先考慮她們是否可在港自力更生。新措施不影響現已居港新移民。
在九九年三月,有近四萬六千名新來港人士領取綜援,但到去年十二月,數字已急升至六萬九千多人。不過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表示,政策對新移民影響不大,因他們要領取綜援的人數不多,當中多數是家庭發生劇變,例如來港後丈夫病逝。但她批評政府此項安排是分化社會,增加公眾對新移民的誤解。

持雙程證無醫療優惠
據現行安排,新移民在港住滿一年即可申請綜援,至於公共醫療服務,外籍家傭、外來工人、持雙程證並身為本港居民的配偶或十一歲以下的子女,同樣可以享用。
在新安排下,由本年四月一日起,雙程證人士和訪港旅客將率先不能再享用目前廉價的公共醫療服務。港府表示,明白到居港滿七年才享用公共醫療服務的安排,對單程證人士和外來工人有重大影響,因此,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稍後才考慮如何處理。
至於只准許居港滿七年人士申領綜援,林鄭月娥表示,港府期望年中可徵得立法會同意,但措施落實前,會給予一段豁免期,而特殊個案也可酌情處理。她形容,這項措施「並不急於一時一日推行」,而十八歲以下新移民兒童,將可獲豁免居港滿七年的限制。
另外,在每日一百五十個單程證配額方面,港府將嚴格執行現行居權證子女配額安排,同時定期檢討配額數目,一旦出現需求下降,將會縮減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