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偷信賊罰掛牌遊街

三藩市偷信賊罰掛牌遊街

「我偷信,這是我的懲罰。」一名偷信賊胸口掛着一個大標語牌,在郵局外遊街示眾。這情景並不是發生在不文明國家,而是發生在號稱最文明的美國,教人有點愕然。
二十四歲的赫梅德拉,因為接連偷信,而遭三藩市地方法院法官沃克判處這種羞辱性懲罰──在三藩市郵政局外罰遊街一百小時,其間要掛上這幅標語牌,向公眾表明偷竊信件屬於嚴重罪行。
赫梅德拉除了要遊街示眾外,還被判監兩個月,獲釋後還要接受當局長達三年的監視。

郵局未聽過這種判決
美國郵政總局發言人米利奧表示,從未聽聞過這種判決,也不會就個別案件置評,而郵政總局對任何判決都沒有話事權。
根據赫梅德拉的認罪協議,他承認在前年五月於三藩市及伯靈格姆周圍,在多處房子及住宅大樓偷竊信件。當他被捕時,當局起出四十二封信,包括財政部一張面額一千五百二十五美元(約一萬一千九百港元)的支票。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