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某夜在內地某家卡拉OK看上了某個小姐,把她帶到酒店去。
才進房間,她就說從沒見過港幣是怎麼樣的,要看看。某甲從身上摸出幾張鈔票來,見她喜歡讓她拿了。正待寬衣解帶,她倒說要回卡拉OK去取皮包。他讓她去了,呆在房間裏等,從月落烏啼等到日出東山,一直等到兩眼翻白,卻哪見小姐影兒?
聽完他的故事,大夥兒笑彎了腰,都說佳人肯定去了黃鶴樓等他。
想起本地歡場有兩類小姐,能看不能動的叫金魚,能動的叫木魚。某甲碰上的分明是木魚,只是長了對翅膀飛走了。他解嘲道:「還好我揩夠了油。」揩油就是抽水,清末民初,這個俗語在上海妓院流行一時。
舊上海又有玻璃杯的說法。原來當日的大官,老婆大都是小腳婆,出不了台面,便請妓女、舞女、嚮導女充作臨時夫人,出席交際場合。她們有名無實,一如豪華宴席裏的玻璃杯,不過聊作擺設。「玻璃杯」三字,因此專指這類陪酒女郎。
那個從某甲手裏溜走了的三陪女,不正是沒盛過一滴水的玻璃杯?某甲倒說好在他揩夠了油。那是石油、汽油、醬油、橄欖油,還是花生油?大家都懷疑他其實是揩了白花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