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華人廟宇委員行賄

廉署控華人廟宇委員行賄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華人廟宇委員會成員胡詠紀,及一間建築有限公司的董事,控告他們涉嫌提供合共九十五萬元的賄款,以便在廟宇及墳場維修工程中獲得優待,被告暫獲准保釋外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受賄者已判囚
兩人分別為六十四歲華人廟宇委員會成員胡詠紀,及四十三歲的偉成建築有限公司董事劉東馳,兩人同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偉成建築有限公司是華人廟宇委員會及華人永遠墳場委員會的維修工程承辦商。
控罪指胡及劉於二○○○年九月四日至去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向八個慈善團體的代理人,即民政事務局轄下的「信託基金、廟宇及墳場組」執行秘書譚乃炎,提供合共九十五萬元。
譚乃炎去年在法庭承認收受九十五萬元賄款,並稱是為了償還人情而干犯罪行。當時法官判被告即時入獄二十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