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攘經年的公務員減薪,社會上一般人認為減百分之六的大局已定,誰料最後竟以與公務員團體談判的方式來取代昔日行之有效的機制,宣布分兩年並以每年減百分之三的辦法實現。而且要從明年一月才開始實施。因此,財政司司長的節流計劃受到挫折。分兩期減薪也帶來社會進一步的分化與震盪。
首先,是原來商界已初步同意的加利得稅百分之一,現商會要求仿照公務員減薪方式,也分今、明年兩期各加半個百分點;其次,社會福利界及安老事務委員會,也要求在調低綜援金額方面,分兩期進行;其三,公務員團體對工商界要求將加稅與公務員薪酬調整掛鈎,則表示反感,認為這是兩件事。
本來,公務員減薪經過近一年的紛擾,減百分之六已經不成問題。原因是,早前香港總商會發表調查顯示,公務員薪金較私人市場高兩至四成,市民亦相信這大抵反映了事實。在政府財赤嚴重之下,社會期望公務員減薪,與大眾共度時艱。政府也決定今年九月前完成薪酬水平調查,十月立法減薪。由於《基本法》第一百條規定回歸後公務員的待遇不低於原來的標準,為免引起釋法爭拗,立法會各政黨同意公務員減薪百分之六,使能回復到九七年的水平。按說,這已是減薪底線,公務員在社會普遍要求之下,除了接受應不會有任何議價籌碼。事實上有公務員私下表示,願意接受這個減薪幅度,以免遭市民指摘。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早前也聲稱,公務員薪酬調整問題,不會如「街市買菜」般講價,要按機制辦事。薪酬水平調查和《基本法》第一百條的規定,就是機制與準則,百分之六就是底線。
是誰最後給了王永平一巴掌,要他與公務員團體協商談判來解決問題呢?不用說,而有關幕後消息也透露,是董伯力主以談判來代替機制的。
表面看來,談判解決可避免公務員與政府的對立對抗,但這種解決一間公司之內的勞資問題的辦法,卻忽略了給整個社會帶來的難題:商界、中產以至普羅大眾,都要問政府:既然減薪可以分階段,那麼加稅和減綜援何以不能分階段?同時也給日後政府與公務員的關係帶來難題:倘不依機制行事,日後的談判豈不是無休無止?
通過這件事,我們清楚地看到,董伯只會處理一間公司的事而無能處理整個香港的大局。他只知道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卻看不到這種醫頭醫腳的辦法對全身會有甚麼影響,更看不到後遺症。
前天《蘋果》「財經版」訪問鄺其志,他說的一段話確實是直指政府痼疾的根源,他說:「回歸後,政府最大的問題是不聽意見,沒有吸納建制外的聲音,別說二十三條咁敏感,連一些民生問題,也不肯吸納反對派意見。以前民主派在建制內都有一點聲音……政府也可以早一點知道他們的想法。現在是政策推出前一刻才聽到反對聲音,大家無彎轉,政府聽到有人嘈才肯改,造成惡性循環,引來更多反對聲音,令政府施政更困難。」「政府不聽意見」的「政府」,除了董伯還有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