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雛情切 - 李碧華

護雛情切 - 李碧華

在此先不管葉太為官的表現及民望。她出席電台節目表示,在強行推銷《基本法》廿三條時,常常被人罵。「特別最嬲係啲人鬧埋我個女……」就這一項,我是支持她的。
行走江湖,一人做事一人當。群眾再不滿再怨氣沖天,總不能把她的女兒也牽扯在內吧。成長期間的小朋友,無必要「母債女償」地變作「小掃把頭」——這點,也是江湖規則。
那些刀頭舐血朝生暮死的社團大佬,若有報應,一定非常強調:「有乜嘢我孭晒、我受晒,唔好搞我啲老婆仔女!」禍不及妻孥,也是一種道義,大佬要維護的,不單是無辜的家人,還有這「精神」。他自己也不應向對頭的家人下手。
藝人也一樣。狗仔隊騷擾?失去自由?心煩氣躁?「食得鹹魚抵得渴」。他們最反感,是父母兄弟姊妹情人……都波及,年邁的祖父母還因受驚不適。有些藝人千方百計不讓小孩曝光,以期得到正常成長。看明珠台《米高積遜大追踪》,他本人萬箭穿心也罷,兩個子女出外,一定得戴上面具,保留私隱,以免成為聚焦人物,綁架目標,或慘遭揶揄。
真正愛護下一代的人,都會為他們着想,提出抗議。各位自己也有家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