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打金師傅在金融風暴後被裁退,為了一幢負資產物業,惹來一身債,甚至無錢申請破產,他為免妻子燒炭,企圖在銀行打劫幾萬元,作申請破產手續費,事敗被捕,早前他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打劫罪,昨被判入獄一年零八個月。
高院暫委法官張慧玲昨判案說,金融風暴後很多人成負資產業主,但經濟困難不是犯案藉口,若法庭輕判,會給予公眾錯誤訊息,以為可鋌而走險,事敗又會獲法庭輕判。
法官續指,被告回心轉意,沒一錯再錯,向警方和盤托出,並以身作則,讓女兒知道犯錯要承擔後果,而非說謊逃避責任,遂酌量減刑。
根據案情,四十二歲的趙振聲於○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戴着太陽眼鏡和鴨舌帽,到荃灣青山道亞洲商業銀行,先後向兩名女櫃員遞字條,聲稱有槍打劫,但不獲理會,他沒有取走櫃台上金錢便逃走,三日後在街上被捕。
辯方求情稱,趙在周生生珠寶金行做了二十年打金師傅,九八年初以一百三十五萬元買了物業,半年後被裁退,為借錢供樓而欠債,不時收到恐嚇電話追債。
但是,趙氏夫婦連申請破產的幾萬元手續費也欠缺,案發前一天趙妻提議一家三口燒炭自殺,趙大為擔心,為籌手續費,遂打劫銀行。
案件編號:HCCC43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