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負資產酒樓董事為減低酒樓的營運成本,不惜串謀他人干擾電表隱瞞實際耗電量,詐騙電燈公司約十萬元電費。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被告求情指因經濟不景,酒樓生意大減,為節省成本才同意干犯罪行;被告又指其實可及早將酒樓結業,但本着「同舟共濟、共度難關」的信念,且不忍七十五名員工失業而影響七十五個家庭。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多年前與朋友合資從事飲食業,欲創造一龐大飲食王國,先後開設一間日本料理及兩間酒樓,由於經濟不景,酒樓生意大不如前,而酒樓每月開支逾一百萬元,公司由原本的七名股東減至三名,位於黃大仙的酒樓亦已結業,其實被告早可結束酒樓生意,但被告仍堅持下去,是因為結業會導致七十五名員工失業而影響七十五個家庭。被告現已成為負資產人士,沒有供保險之餘更變賣深圳的樓房,目的為準時出糧給員工,故員工亦很尊重被告。
辯方律師又稱,被告最初曾三度拒絕該綽號「黃毛」男子有關干擾電表的不法提議,但由於生意銳減,最後同意,正所謂「好心做壞事」,雖然電燈公司因此有所損失,但被告願分期攤還欠款。
現年三十八歲的被告李翰庭,被控於○一年六月至十一月期間,串謀一名綽號「黃毛」的男子欺騙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干擾位於銅鑼灣道煌庭閣海鮮酒家的電表。案情指,○一年五月,「黃毛」致電被告提議幫他干擾電表,以節省酒樓三成的電費,被告先後三次拒絕,「黃毛」其後更登門提議被告免收他二十萬元試用費讓他試用兩個月,至第三個月才收費,被告為減低酒樓成本,最後答應提議。
煌庭閣海鮮酒家經理昨表示,被告早前已退股,故以涉及被告的一切事宜與酒樓無關為由拒絕回應。
廉署發言人表示,廉署早前拘捕二十二名涉嫌干擾電表的人士,當中有十六名人士先後認罪或被判罪名成立而被判以緩刑、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另四名涉案人士則等候有關審訊,只有一名涉案人士因潛逃而被發出拘捕令。
案件編號:ESCC3516/02